修正【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】部分規定

中央健康保險局於101年6月14日以健保審字第1010075422號令修正發布【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】部分規定,並自101年7月1日生效。

本次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--醫院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內科、精神科及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(Tw-DRG)案件等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。修訂西醫基層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一般原則、家一科及內科部份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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