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健保醫療服務審查辦法】修正

【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醫療服務審查辦法】業經行政院衛生署於101年12月24日以衛署健保字第1012660308號令訂定發布,名稱並修正為【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級醫療服務審查辦法】。